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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島公租房廉租房年內并軌 取消戶籍限制
發布時間:
2024-04-09 08:52
2月10日2014年年底前,青島公租房和廉租房將實現并軌,并取消戶籍限制。日前,山東發布《關于推進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軌的實施意見》規定,2014年青島新建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軌運行,年底前實現統一規劃建設、統一準入分配、統一運營管理。根據最新規定,公共租賃住房的租金原則上按照適當低于同地段、同類型住房市場租金水平。本次取消戶籍限制,將統一面向城鎮中低收入家庭、新就業職工、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等住房困難群體供應。
今年年底前青島公租房廉租房并軌取消戶籍限制
備受市民關注的公租房和廉租并軌政策有了最新進展。2月9日,由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、山東省財政廳、山東省物價局等四部門聯合發布的《關于推進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軌的實施意見》正式實施。新規定要求2014年新建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軌運行,合并統稱為公共租賃住房。年底前實現統一規劃建設、統一準入分配、統一運營管理;全面取消戶籍限制,實現同城待遇。2014年以前已經列入廉租住房建設計劃的項目繼續建設,建成后納入公共租賃住房統一管理。
青島目前廉租房租金每月0.7元公租金周邊租金70%收取
目前,青島市的廉租住房與公共租賃住房在戶型、房租上都有差別。一般說來,廉租房戶型基本在50平方米以下,而公租房的戶型則在65平方米以下。此外,廉租房的租金一般是每平方米每月0.7元,是相對固定的,而公租房的租金則與其所處區域地價有關,公租房的租金一般按照周邊市場租金的70%來收取。
根據最新規定,2014年以前已經列入廉租住房建設計劃的項目繼續建設,建成后納入公共租賃住房統一管理。廉租住房并入公共租賃住房后,地方政府原用于廉租住房建設的資金來源渠道,調整用于公共租賃住房(含2014年以前在建廉租住房)建設。并軌后,新建公共租賃住房的單套建筑面積應嚴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,以40平方米左右的小戶型為主,滿足基本住房需要。
并軌后優先照顧并軌前原廉租房保障對象
并軌后,對并軌前原廉租房保障對象的需求要優先滿足,對并軌后公租房保障對象,地方要合理制定輪候規則,保障住房狀況最差、住房困難持續時間更長、經濟狀況更差的家庭優先獲得配租。已建成的廉租住房以及在建的廉租住房項目建成后,統一按照公共租賃住房分配。公共租賃住房要取消戶籍限制,統一面向城鎮中低收入家庭、新就業職工、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等住房困難群體供應。各地要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、財政承受能力、居民收入、住房狀況,合理確定并軌后公共租賃住房供應對象的住房困難標準、家庭收入(財產)標準,定期調整,并向社會公布。(記者朱穎)